日前,浙江省交通运输“枫桥式”基层站所创建工作部署动员会在绍兴诸暨召开,要求深入开展交通运输“枫桥式”基层执法站所创建工作,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会前,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通知,从创建目标、创建原则、创建要求、实施步骤、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。
“枫桥经验”发展60年来,始终紧扣历史方位和时代主题,始终聚焦做好群众工作、维护群众权益这条主线,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前行,是浙江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。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将以群众路线为重要法宝,以矛盾风险化解为核心目标,以大抓基层基础为鲜明导向,充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执法工作实际,学习好、领会好、运用好“枫桥经验”。
浙江交通将畅通民情民意感知渠道,通过基层执法队长接待日活动等多种形式,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,深入了解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,落实投诉建议处置闭环监管,实现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回音;做到寓服务于执法,在办案大厅、超限检测站等场所提供便民服务,进一步推进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举措落实落细,积极探索实施公益轻罚等创新实践。
以矛盾风险化解为核心目标,浙江交通将深入研究诱发各类矛盾纠纷的深层次原因,加强源头治理、关口把控;加强涉企指导服务,综合运用指导清单、合规整改、信用修复等多种方式,推动企业合规从“事后整改”到“全程防控”转变;建立健全基层调解员队伍,开展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,探索流动调解场景应用,做实行政调解、加强复议调解、探索诉前调解,推进矛盾调解与其他争议化解机制的协同。
浙江交通将全面提升“一键办、异地办、自助办、掌上办”等便民执法应用率,创新小程序、小平台数智惠民场景建设,构建“问题一屏汇聚、分类解题、闭环处置”的一体化数智协同治理平台;积极构建全链条贯通融合,属地政府、横向部门、企业协会、专业人士、从业代表共同参与的行业治理格局;完善数字监督机制,点亮基层站所“星空图”,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“指挥棒”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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